二級警戒維持至十一月一日 戶外運動、室內拍照有條件免戴口罩


記者戴淑芳/台北報導

儘管疫情目前已趨緩並且穩定控制,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,自十月十七日至十一月一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,但調整鬆綁相關規定,開放於室外從事運動及室內外拍照可免戴口罩。

(指揮中心提供)

指揮中心指揮陳時中十七日宣布,經與相關單位溝通討論及評估後,自今年十月十九日至十一月一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,但調整相關措施及規定,在外出全程佩戴口罩規定下,新增開放於室外從事運動,或於室內外拍攝個人或團體照時,如無相關症狀且與不特定對象均能保持社交距離,可免戴口罩。

(指揮中心提供)

維持實聯制、保持社交安全距離規定,包括: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,集會活動(含會議、展覽、婚宴、餐宴等)人數上限為室內八十人,或室內超過八十人但容留人數符合室內空間至少每人一點五米,室外則為三百人。另可提防疫計畫,或依主管機關防疫規定辦理。

(指揮中心提供)

另免戴口罩的場域包括: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(如:田間、魚塭、山林)工作。於山林(含森林遊樂區)、海濱活動得免戴口罩,但應隨身攜帶口罩,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 保持社交距離時,仍應戴口罩。

同時,外出時有飲食需求,能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,得免戴口罩。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(如:台鐵高鐵用餐區)或活動,如符合相關防疫措施,得暫時脫下口罩。

不過,歌廳、舞廳、夜總會、俱樂部、酒家、酒吧、酒店(廊)、理容院(觀光理髮、視聽理容)等八大行業,仍須關閉。

指揮中心將持續觀察疫情態勢,適度放寬管制措施,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。籲請民眾應落實個人防護措施,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,以兼顧防疫與生活品質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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